今天下午。。終于下定了決心,把經紀合約給簽了。。
果然,就是簽給了"New Pro-Star"。。
一閒我還沒簽約時就讓我有地方住;
一閒我還沒簽約時就開始讓我上課;
一閒我還沒簽約時就在電影讓我演男主角之一;
還可以奢望什麽?

這份合約,也談了太久了吧,不知不覺也談了9個月了。。
之前一直擔心老闆對我是沒有想法的。。所以一直遲遲不敢下筆。。
不然我也不會淪落為凱婷的“師弟”啦!

這個關係,好奇怪,想當初,是我在去年POPSTAR的時候就已經開始進公司了。。
卻沒有把這塊東西好好的給處理掉。。現在,總算做到了。。
剛才打給媽媽,媽媽也很支持,希望我做的這個決定不會錯,是我人生的一個亮點!

我從來沒讓爸爸媽媽驕傲過,只有一次,我哥哥結婚喜宴的時候,我在臺上唱了幾首歌。。
爸爸的老闆一直在他耳邊稱讚,當時看到爸爸臉上挂著的笑容,覺得好開心。。

一直以來,從來沒想過會走這行。。
因爲覺得收入真的很不穩定。。
大家看到的都是比較風光的一面,背後辛苦的一面,真的沒人看過。。

現在我就得開始先走過辛苦的路程,才有機會到達我理想的目的地。。
電影讓我開始了我的路程,我希望接下來的日子,我可以參與更多更多的電視劇,電影的拍攝,當然也不忘了我的本行,唱歌和寫歌。。

鄭登健,努力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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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llen11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